
未落户常住人口好消息来啦
近日国务院发布实施意见
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
其中就有
城市群居住证互认、
随迁子女上学等各种政策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图源、信息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5/content_7069960.htm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5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让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具体落实规划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支撑保障
按常住人口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梯度供给以就业 / 居住年限为主,不设学历、纳税门槛
财政、用地指标向人口流入地倾斜
居住证互认、区域共建教育医疗共同体
服务事项省内 / 跨省通办
推行电子居住证、完善常住人口登记统计
文中提到的许多方面
比如公共事项跨省办、随迁子女教育等
也有很多小伙伴们关心的热门事项
值得了解

部分热门事项
推进居住证互认
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经验,保障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或以省、城市群、都市圈为单位先行先试,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
对暂时无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随迁子女,常住地政府切实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
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
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
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提升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和结算报销可及性、便利性。
一起期待越来越多的利好政策逐步落实
长期在上海生活工作的朋友
办一张居住证更方便哦
尤其是子女入学、中高考等方面
上海居住证9大作用汇总
上海居住证办理指南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也可以申领居住证。
上海居住登记办理材料
境内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提供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者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不动产权证明;
(二)居住在本人或者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三)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还需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前款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
上海居住证新办/签注指南
✅可在随申办线上办理居住证
目前,居住登记办理、信息变更,居住证新办、挂失、解挂、签注等事项已在“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首页搜索“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或通过下方菜单栏“办事”-“居住证办理一件事”进入服务。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 随申办 本地宝综合
▌本文编辑:颗粒(别少慧)
华林优配APP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